近日,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浙江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制度,省财政厅联合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调整浙江省残疾人货币补贴辅助器具目录部分产品和补贴标准的通知》。小布从市残联获悉,义乌正同步实施中。一起来看看有哪些调整吧~
将“智能仿生大腿假肢”的最高补贴金额标准从原来的45000元/人提高至50000元/人,适用对象范围不变,原已适配传统假肢的残疾人不受适配年限限制。
在“个人医护辅助器具”主类、“运动、肌力和平衡训练器具”次类中,新增“外骨骼康复训练器”。
补贴对象:适用于上肢、下肢障碍,需改善肌力、关节活动度和协调、平衡能力,办理残疾人证(以发证时间为准)在1年内的脑瘫、偏瘫、截瘫肢体残疾人。
在“技能训练辅助器具”主类、“认知技能训练辅助器具”次类中,新增“非侵入式脑机接口(技术)训练器”。
补贴对象:适用于需要改善认知功能的7岁以下智力、精神残疾(孤独症)儿童,用于启发认知障碍儿童的智力、培养思维能力、提升注意能力,经评估审核具有非侵入式脑机接口技术的用具用品。